您当前所在位置:求职指导 >“自愿996”就无可厚非吗
发布时间:2019-04-15
来源:
“996”(指工作日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中午休息1小时(或不到),每天工作总计10小时以上,并且一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编者注)这个话题其实非常深刻。目前绝大部分讨论还停留在表面。
马云的核心观点是:想要事业更好、升迁更快,就要自我加压,自我变成工作狂。这里所特指的“996”,不是强制“996”,也不是磨洋工,而是凌晨4点的科比。工人和事务员可以“955”,但确实如马云所说,取得好成绩的政府官员、科学家、研究者和运动员都是自我加压。这个话题的焦点已经不是强制“996”了,也不包括磨洋工式的“996”,那些是另外一回事。现在的焦点是个人自愿情况下自我加压驱动工作狂们的“996”。
然而,个人自愿情况下的“996”,就真的无可厚非、不需要讨论了吗?马云不知道的一点是,个体的行为选择其实有外部性。一个社会里有那么几个人“996”地拼命工作,就会迫使那些本来希望“955”且能力不是超出“996”那拨人很多的人也不得不“996”,否则“955”的人就没办法与“996”的人进行竞争,就会被淘汰或工资贬值。
这就如大多数父母们口头上深恶痛绝、实际又趋之若鹜、最后无可奈何以致“泛滥成灾”的学生课外补课现象。如果两组小学生(假设资质一样)都不补课,都是快乐教育,升学考试成绩都一样,好初中识别不出谁更聪明,就只能要么随机挑选,要么“扩容”都招进来。但如果其中有一组孩子补课了,成绩比另外一组高那么一些,这组就独占上好初中的机会。另外一组小学生为了不被淘汰,也不得不被迫补课来追成绩。结果两组小学生成绩又一模一样了,这时候好初中还是要么随机,要么扩容都招进来。两组小学生拼命补课却没有比不补课得到更好结果。但如果不限制补课,不补课的就会被淘汰!所以,没有小学生敢不补课!
再比如广告。如果两个一模一样的企业,都不做广告,可以均分市场。但一个做广告,另一个就死掉。于是两个企业都必须拼命做广告,结果呢,还是均分市场,但却白白损失了广告费。再如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的“竞次竞争”。
回到主题,如社会过度鼓励和推崇工作狂和为事业不顾家庭和生活幸福的风气,不对“自愿996”加以限制,那“996”就会泛滥,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会被迫卷入到“996”大潮中,让每个劳动者更辛苦却没有更好的收入回报,意味着劳动者们总体上遭受净损失。但要指出的是,与此同时,劳动者们的这些净损失却全部转为企业主们的净利润!
“自愿996”的人,往往都是事业心强的人,自己乐在其中,也是“偷跑”的获益者,不反对“自愿996”。作为企业主,当然是更希望员工们“自愿996”,不管是通过薪酬激励机制、股权分享机制还是“洗脑”,或者半引诱、半强迫,非常希望每个员工都“996”。但广大事业心没有那么强、财富名利欲望没有那么大的劳动者就会反对公司塑造推崇奋斗狂、工作狂的氛围,也许不一定说得清其中的道理机制,但直觉上就是感知到了这其中的陷阱,以及恐惧。天天凌晨4点的科比,他个人成就了明星,也让NBA更好看,球队老板们笑开花,但也让NBA球员们之间的竞争更残酷,球员压力更大。
所以,对“自愿996”的态度,关键是站在谁的角度来看。屁股决定脑袋。如果政府偏向厂商利润,就会站在企业角度,完全放任劳动力自我竞价,不对劳工最低工资标准和最长工作时间做出法律限定。如果站在劳动者群体最大化利益角度,就会想办法干预劳动力市场。
从这个角度,也就理解了,自愿加班程度最高的并不是一线劳动者,因为对他们而言,工资收入带来的边际效用递减。除非三倍工资,不会主动加班。“自愿996”最厉害的是事业心强的科研工作者,纯粹用脑力来进行生产的那些群体。一方面,这个行业竞争性非常强,大家都是聪明人的情况下,产出绩效与时间投入直接挂钩;另一方面,产出的成果都写有自己名字,收益个人内部化程度高,带有自己为自己打工、自己就是老板或小老板的强大激励。如网上一部分科研工作者自我吐槽说,科研工作者是“7117”,从早上7点到晚上11点,一周7天皆是如此。不是说真的停不下来,而是这些科研工作者自己不想停。
但就本质而言,劳动者“996”和补课、广告、政府招商引资等,其实与博弈论中经典的“囚徒困境”是一回事——个体行为具有外部性,个体之间具有互动,个体选择相互影响。
从这个意义上,部分劳动者的“自愿996”,可以看作是降价倾销,对于个人来说是理性选择,他们也短期获利了,但具有侵蚀性,会破坏整个劳动供给生态。就如国际贸易中倾销会被判为不公平竞争,如果不加遏制,会摧毁进口国的整个行业。
再往深里说,古典经济学中说自由竞争机制带来福利最大化,一直说的是社会福利最大化(消费者剩余加生产者剩余合起来最大化),没有说对消费者或生产者具体哪个群体福利最大化。如果单单看其中一个群体,自由竞争机制可能就不一定带来福利改进,反而带来福利损失。比如相对于垄断或寡头垄断,自由竞争格局下,厂商的生产者剩余大大减少,完全竞争机制下,厂商的生产者剩余全部转移给消费者了,前者就是自由竞争或过度竞争的受害者。再把劳动作为一种商品来看待,如果没有最低工资的限定,劳动者们之间竞价,自愿加班就相当于把工资率自我降低的恶性竞争,确实更容易出现劳动力市场出清从而更容易充分就业,但劳动者的集体福利会受到很大损失,全体劳动者的剩余会接近于零。
所以,站在特定群体福利最大化角度,法定工作最长时间、规定最低工资、禁止小学生课外补课,这些在自由主义经济学看起来不必要甚至不齿的公共规制干预,其实是在限制零和博弈下的过度恶性竞争,都是有一定必要性和意义的。
但客观说,过度竞争,很难靠法令禁掉。就如“囚徒困境”对每个人都很难摆脱。比如,限定最低工资(禁止加班就是禁止劳动者自我降价),就会出现劳动力市场无法出清,总会一部分劳动者失业,但谁也不愿意成为那部分失业者。这时候就需要社会提供失业保障,消除或缓解这部分劳动者暗地里自我降价的动力。
长远看,或许只能靠技术进步和管理提升的共同努力增加社会总资源并更公平配置,才能降低带来群体福利净损失的过度恶性竞争现象。社会资源足够丰富了,评价体系多元化,人的选择多样化,人们才不会那么焦虑,才不会在一个狭窄轨道上过度竞争。“自愿996”,很多时候是无其他选择或选择太少下的无可奈何的被迫自愿,如果选择足够丰富,“自愿996”现象会少很多。此外,还需要提倡工作和生活平衡、降低名利欲望阈值的社会风气,引导价值取向改变。
职场资讯推荐